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`国食药监械[2005] 60号`文件的规定,美容义眼片不是医疗器械产品。
德国劳莎生物玻璃义眼是一种美容义眼片,故没有医疗发票,只有国家正规税务发票。
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"国食药监械[2006] 454号"关于合成树脂义眼片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(于2006年8月31日)的规定,合成树脂义眼片(主要成分为甲基丙烯酸甲酯、聚甲基丙烯酸甲酯、自凝聚甲基丙烯酸甲酯)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。
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元月20日发布:彩色平光隐
形眼镜(通俗说法为“美瞳”)属于较高风险的产品,将纳入3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管理。
请选配者注意:
合成树脂是塑料义眼材料的主要成分,是化工合成材料(PMMA或PEMA)统称,塑料义眼和彩色平光隐形眼镜(美瞳)均属此类材
料!生物相溶性相对较差.
德国劳莎玻璃义眼是无机非金属材料,一种功能性生物玻璃(生物活性玻璃)义眼,理化性质极为稳定,生物相容性和生物活性好,不释放任何有害化学物质,不引起人体组织过敏反应,180年的临床使用历史已充分验证:无一例引起患眼组织过敏的报道,无并发症,无风险,是至今世界上性能较佳的高质量假眼产品。